就诊须知
1.就诊时间:
普通门诊:上午8:00-11:30,下午13:00-17:00
2.挂号票只限于就诊当日的就诊时间内使用,逾期无效。
3.复诊、咨询、开药等均需挂号。
4.医生为您开具的各种检查及治疗请在本院进行。
5.门诊病志是重要的医学资料,请患者妥善保管,复诊请带来。
6.如有药物过敏史,务必在诊治前告知医生。
7.特殊人群本人持证享受以下优先措施:
(1)社区转诊、劳动模范、现役军人、退伍军人、英雄烈士遗属、人民警察、消防救援人员、持证残疾人享受优先挂号、就诊、取药、住院等服务。
(2)65周岁以上老年人享受优先挂号、就诊、取药、住院等服务;
四、取药注意事项
取药时请仔细核对药品名称、数量、规格、剂型等,如有疑问,及时与发药人员沟通,因药品一经发出,不能退还。
五、检验、CT、核磁等报告查询打印
1.住院患者无需等待报告,工作人员统一送至主治医师处。
2.其余检查报告:一是检查后即可领取,如彩超;二是按规定时间到影像科领取。